各地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公章印鉴返还纠纷案 件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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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二)损害公司权益纠纷15、股东、董事、经理及其他人侵占公司印鉴、财务账册的,公司可以侵占者为被告要求其返还,并赔偿因此给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公司公章被侵占,公司以董事长签名的诉状起诉的,应当受理,但董事长已被股东大会罢免的除外。(旧《公司法》第五十九条、新《公司法》第148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6年12月26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8次会议讨论通过) 85、股东、董事、经理及他人侵占公司印鉴,公司起诉要求其返还印鉴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之诉讼,以及印鉴被侵占期间公司需要参加的其他诉讼,公司以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文件起诉或应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但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新法定代表人可以持有关变更决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86、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自决议生效之日,新法定代表人取得代表资格。但未变更工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沪高法民二[2006]8号) 四、因对公司印章控制权引发的纷争如何确定案件性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节选) 二十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41、股权确认纠纷 242、股东名册变更纠纷 243、股东出资纠纷 244、公司章程或章程条款撤销纠纷 245、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246、股东知情权纠纷 247、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 248、股权转让纠纷 249、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 250、发起人责任纠纷 251、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赔偿纠纷 25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 2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赔偿纠纷 25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255、清算组成员责任纠纷 256、公司合并纠纷 257、公司分立纠纷 258、公司减资纠纷 259、公司增资纠纷 260、公司解散纠纷 261、公司清算纠纷 262、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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