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解除的效力
借款合同解除的效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借款合同解除与溯及力。通常而言,借款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借款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使借款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终止,借款合同如同自始未成立。
- 借款合同解除与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借款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所具有的直接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借款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全部免除的必然结果。恢复原状义务只发生于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的情况。
- 借款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当事人在借款合同解除前已获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借款合同解除而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