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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债权不得转让?

    不得让与的债权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让与。

    1、依据债权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这类债权主要包括五类:

    (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例如,亲属间的抚养请求权、抚恤请求权等。

    (2)以与特定债权人相联系的债权。例如,以特定人为对象提供劳务的债权。

    (3)基于当时人间特别信赖关系的债权。例如,雇佣、委托、借用关系中的债权。

    (4)属于债权的从权利原则上不得单独让与。担当从权利可以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时,该从权利可以让与,如已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5)不作为债权原则上不得让与。

    2、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当事人可以约定禁止向任何人转让债权,也可以约定禁止向特定人或特定范围的人转让债权。在当事人禁止转让债权的约定在有关当事人之间有效,但这一约定不能对抗上衣第三人。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里的“法律”应做广义的及时,它包括我国《民法》和其他强制性法律法规。例如,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扣押的财产不得让与。